司法部與環保部共同研究制定的《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辦法》和《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已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兩個辦法旨在規范司法行政機關登記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的專家評審工作,充分發揮專家在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工作中的作用,促進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有序健康發展。
據了解,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頒布十年來第一個經過商“兩高”程序實行登記管理的司法鑒定事項,是對“法醫、物證、聲像資料”三大類鑒定類別之外的其他類鑒定事項實施規范管理的樣本。去年12月,司法部與環保部聯合發文,就規范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管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為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立下了規矩,實施統一登記管理、科學確定鑒定事項、加強監督等措施無疑將使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更為規范化、制度化、體系化,更好地為司法機關審理環境污染案件提供專業技術支持,有助于全面厘清污染者的環境責任,讓環境損害訴訟更好操作,讓受到環境損害的當事人維權不再困難。
兩個辦法對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的準入與管理作出具體規定。機構評審辦法嚴格規范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資質、評審程序、評審規則。
對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在布局、類別、規模、數量方面的合理規劃作出要求,明確了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的準入條件;對申請從事、變更、延續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的評審方式、原則、內容、評審意見等作出明確規定,保證機構的高資質、高水平。
專家庫管理辦法提出,建立完善評審專家庫制度,詳細規定了專家申請的條件程序、專家工作的內容程序以及登記、設置等動態管理制度。規定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評審專家庫由國家庫和地方庫組成,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司法行政機關組織開展入庫專家遴選工作,并對入選專家的相關條件作出明確要求,兼顧專家的專業技術水準和實踐經驗,實行動態管理,適時進行專家的補入和退出等。
據悉,兩個辦法的出臺,是落實規范管理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要求的重要舉措,標志著我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軌,將會讓一批技術條件好、人員素質高、綜合實力強的單位進入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行業,盡快滿足目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對司法鑒定的需求,更有力地打擊環境違法犯罪。
蔡長春